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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友店退换货政策

潭友店商品退换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规定制定。 凡是在潭友店购买商品并需要退换货的客户,请仔细阅读此规定的详细介绍。如产品页面无特殊退换货规定的,将按以下条款执行。

特别提示:

在退换货前,请您事先通过电话或者e-mail方式与潭友店取得联系,告知您的定单流水号及退换货原因、联系方式等,潭友店视具体情况妥善为您解决。

一、退换货承诺

1、所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发货单、退换货原因的说明。

2、用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请您根据产品保修卡所标明的方式直接与厂家或当地专卖店取得联系。如果您的要求没有得到答复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协助您维护您的权利。

3、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用户将不能享受潭友店退换货承诺:

产品曾被非正常使用;
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
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度中;
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
不正确的穿着或佩带;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
食物或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
产品的正常磨损;
客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潭友店取得联系;
退回产品外包装不完整;
退回产品的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
退回产品的发货单(快递单)丢失、涂改或损坏;
超出质量保证期;
产品并非由潭友店提供

4、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商品,将由潭友店协调,解决您的问题,由此增加的费用将由顾客承担。

5、尺码、颜色、舒适度等不能成为退换货的理由与依据。

6、仅有未经穿着或使用的产品才能进行退货处理,其他可以予以更换同规格或同价位(市场价)的产品。

7、由潭友店的疏忽而造成的退换货或者产品本身质量原因的,往返邮递费用由潭友店承担,其他则双方协商解决。

8、退换货期限为:收到产品3天内可退货,收到产品7天内可换货(无使用情况下),正常使用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换货。

9、其他未列明情况双方协商予以解决,潭友店将始终本着为顾客服务的宗旨为您解决一切售后问题。

 

发布日期: 2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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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友店所倡导的购物理念--友情购物

  什么是友情购物您可能不太清楚,但您绝对清清楚楚现在市场上的购物欺诈,尤其是品牌的高附加值的"欺诈".在潭友,您将真正感受到潭友人为您带来的朋友式的购物体验,仿若您的朋友开的店,贴心为您着想,让您真正摆脱掉购物欺诈.
  潭友店目前为您提供的商品主要有李宁运动鞋、李宁运动服装、李宁运动包等配件产品,是李宁专卖店连锁渠道,请放心购买.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938016668)   (无QQ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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